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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储运中心物料空桶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1.06.24        浏览:9122 次
物流储运中心物料空桶无害化处理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清洗含α-吡咯烷酮废包装桶,压扁外售。


                                              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储运中心物料空桶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依托现有闲置车间(占用面积600平方米)新建1条清洗线、1条蒸汽烘干线,1套废气处理设施,设置废桶暂存区、净桶暂存区、空桶库,依托现有公用工程(供水系统、污水处理站和供热系统)。项目清洗含α-吡咯烷酮废包装桶,桶洗净后按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要求监测,并达到《废钢铁》(GB4223-2017)中熔炼用废钢的相关要求后,压扁外售仅作为炼钢炉料或入炉原料使用。

项目总投资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300天。

项目供水、供电均依托园区,供暖由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供给,废水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废气洗涤废水等。

2、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废桶暂存、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3、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等。

三、执行的主要环境标准

1、废水:废水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2、废气: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标准要求;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的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废气

项目清洗车间采取全封闭形式,烘干废气和废桶暂存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两级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清洗废水和废气洗涤废水等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0000立方米/日,“调节-水解酸化-好氧生化”低浓度废水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达标排放。

4.地下水

项目将废包装桶清洗车间(含废桶暂存区和净桶暂存区)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将空桶库(产品暂存区)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5.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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