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药品定价真正回归市场
来源:观点中国
发布时间: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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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要管好药价,做到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还必须协调完善好整个药品价格管制的各种环节;因为除发改部门外,卫生、质检、医保、纪委等不同部门都与管理药品定价事务有一定关联。最后,笔者认为,对于公众而言,药品的价格问题不是唯一存在的问题,我们的医疗体制
核心提示:要管好药价,做到“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还必须协调完善好整个药品价格管制的各种环节;因为除发改部门外,卫生、质检、医保、纪委等不同部门都与管理药品定价事务有一定关联。最后,笔者认为,对于公众而言,药品的价格问题不是唯一存在的问题,我们的医疗体制才是最大关键。如何更好地放开价格,必须有赖于我国整个医疗体系改革的同步推进。只有让医改真正深入,体现竞争与活力的药品市场才能真正地确立起来,才能真正实现基本药价“市场化”。
药价改革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近日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有意全面放开药品价格。据11月19日《北京商报》报道,近年来发改委对药品进行了30多次降价,但其结果是,一方面药价虚高问题没有解决,另一方面廉价药供应却出现短缺。比如出厂价仅为15.5元的芦笋片,最高零售价格竟然达到136元,几乎是出厂价的9倍。
日前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国务院总理李大大会上强调,必须爬过价格改革这道“坎”。他表示,“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也展现了政府在更大力度推进价格改革上的决心”。 电价、水价、药价等垄断商品及公共服务的价格,与广大民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发改委价格司被舆论称之为“天下第一司”,然而“药价越降越高、越调越高”的现实窘境说明,他们的价格管制肯定出现了管理与行动方向等方面的逻辑谬误。虽然发改委30多次调降药价,却难遏药价虚高,这方面的成因很多且复杂;但有一点不可否认,药价改革须从发改委自身入手!其价格管制的职能和机制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加快进行转换与重构,下一步药价改革争取尽早做到国务院要求的“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
除少数特殊品种外,让更多药品回归市场定价,应该是目前药品生产及流通市场最令期待的选择,也是促进整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企盼。据相关报道,国家发改委已向各省物价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讨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目前,笔者与许多人一样,没有见过所谓的“征求意见稿”及内容,当然也就无从具体评价发改委是不是要对现有医保目录药品解除价格“管制”?而一旦“放开”,让现有药品价格管制发生变化,那么,今后政府控制药价的替代方案就是要做到让药品定价回归市场。
多年以来,国家一直致力对药品价格管制模式进行改革,改变诸如“以药养医”等制度弊端。价格问题是医药市场的核心问题,影响着市场供需关系,也牵涉深层利益。发改委对药品价格多次下达降价令却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说明当前药品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中存在着严重问题。首先,政府对药品等公共品统一定价,本来目的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让居民能吃得起药,可药价虚高仍在,如此的价格管理肯定是不对路。并且,药品这种敏感产品的浓厚“计划”色彩下,其价格监管及审批过程中往往出现权力寻租与腐败问题。今年8-9月的五周内,发改委价格司先后有多名司局级领导落马,并且大多牵涉到医药领域腐败。触目惊心之余,我们是不是该多些反省,没有一个完善的价格形成机制,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肯定难以发挥出来,而任凭人为来“形成”价格,这个行业的价格就有可能被严重扭曲。
对于事关民生的商品,政府的确承担着价格管理的责任,即使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不例外,但关键是如何做到科学、到位、有效。药品的价格管理者,应该充分考量影响药品价格形成的各种因素,让政府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都发挥良好作用,而不是两大因素都双重失灵。
要管好药价,做到“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还必须协调完善好整个药品价格管制的各种环节;因为除发改部门外,卫生、质检、医保、纪委等不同部门都与管理药品定价事务有一定关联。最后,笔者认为,对于公众而言,药品的价格问题不是唯一存在的问题,我们的医疗体制才是最大关键。如何更好地放开价格,必须有赖于我国整个医疗体系改革的同步推进。只有让医改真正深入,体现竞争与活力的药品市场才能真正地确立起来,才能真正实现基本药价“市场化”。(王振峰)